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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目前,500多家餐饮企业已预订年夜饭近3万桌。然而多数饭店为免责拒签合同,或自制订餐协议写进霸王条款。消费者则为能订上饭而放弃签合同,却为日后维权带来困难。消协工作人员建议市民要敢于提要求,因为信誉度好的饭店不怕签合同,有质量问题的饭店才不敢签合同。
“10人一桌,就餐位置大厅,但不设固定桌位;只有套餐,不可以单点;看完菜谱后就要提前预交全款,没有正式发票,只给一张现金收据。”这是家住南开区白堤路附近的刘先生日前在一家饭店预订年夜饭时得到的回答。这家饭店店员还告诉他,这些规定早已是餐饮界约定俗成的。当刘先生提出能否签合同时,店员告诉他,他们饭店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合同,但饭菜质量绝对放心,更不会偷工减料。刘先生说,他相信绝大多数饭店的年夜饭质量是有保障的,但感觉还是要签一个正式合同为好。后来他连续问了好几家饭店,对方均表示不会跟他签合同。
市烹饪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为规范年夜饭预订,自2009年开始,市烹饪协会就向各餐饮企业推出了订餐合同样本。2008年7月,市工商局也在全市推广使用《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为什么签订合同的很少呢?
记者采访中发现,有的饭店自制了年夜饭订餐协议,但大多是维护店方利益,有的甚至把设置最低消费金额、不刷银联卡的一些霸王条款等也写进了协议里。还有的饭店认为饭菜质量的高低好坏很难有一个客观的界定,为了避免有人找麻烦,还是不签合同为好。且现在预订年夜饭的市民很多,根本不愁客人。家住体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虽然知道有订餐合同,但怕因为提出签合同而被饭店拒绝,所以放弃了这一权利。据了解,目前本市500多家餐饮企业已预订年夜饭近3万桌。
消费者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年夜饭都会产生一些纠纷,集中表现在饭店提供的菜品质量和百姓付费不符,菜品达不到就餐者的要求。具体包括,饭店故意降低食材标准,以次充好,或是偷换菜品,以低价菜替换高价菜。他介绍,正因为没有签订相关合同,给受损市民的投诉带来很大困难。建议工商等部门强制饭店跟预订者签订相关合同。订餐市民也要敢于向饭店提出相关要求,因为信誉度好的饭店从来不怕签合同,反倒是有质量问题的饭店才不敢和市民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