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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所做的解读,我国正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等各个环节,加强随迁子女教育服务。
此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使其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刘利民表示下一步还要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要求各地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三是要求各省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平等接受教育;四是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加强对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工作。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