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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发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工作的安排,2014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含2014年暑假后小学新一年级入学和2~8年级的转学)的登记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2015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含2015年暑假后小学新一年级入学和2~8年级的转学)的登记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申请子女入学所需要携带并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开具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二孩生育服务证”,计划外生育学生,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适龄儿童近期半身蓝底一寸照片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入学学生提供的居住证登记日期应是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2015年入学学生提供的居住证登记日期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根据居住证持有人的不同就业状态,务工就业证明主要分为3种。法人子女入学应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开发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申请的主要流程为先通过网络填报,网络填报成功后,申请人可前往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材料申报。目前,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已经升级改造了学位申请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信息系统的用户体验度,以方便申请人在网络上完成信息、申请表填报、备案申请的提交。通过人性化的提示和信息的高度透明,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不了解情况而往返多次的情况。同时,为了方便居住证持有人为子女申请学位,开发区教文卫体局已经在居住证办理处设置了入学办理窗口,使申请人在一地即可完成申报,同时便于居住证办理者了解子女入学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来津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