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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天,摄录交通违法记分措施实施半个月,全市已有122名驾驶人因摄录交通违法记满12分接受学习教育,全市摄录交通违法15.6万次,比去年同期下降27.8%,其中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同比减少32.1%,通过有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同比减少2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同比减少21.5%,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同比减少16.4%,路面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据交管部门介绍,非现场处罚采取记分措施的主要交通违法有:机动车逆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
违法车辆接受摄录交通违法处罚时,被处罚人须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到各交警支队、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查询核实交通违法记录并接受处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交通违法驾驶人,交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考试通知书》并依法扣留驾驶证,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培训,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一个记分周期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记分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需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培训,并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已基本实现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信息及时转递,车辆驾驶人无论在本市还是前往其他省市出行均应遵守法律法规,外借车辆或单位公车出行应做好约定和登记,避免因多次重复交通违法累积记分分值,驾驶人还可通过114声讯服务台、天津智能交通网等渠道及时查询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