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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获悉,本市去年共有343名出租车驾驶员因在运营服务中不打表(不使用计价器)、多收取乘客车费,被市客管部门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多种借口不打表
据了解,这343名违规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有的以计价器坏了为由,故意不使用计价器,与乘客议价,多收取费用;有的以道远为由,直接与乘客谈价钱,钱少了不拉;有的“摞活”运营,一趟业务同时承载几位互不认识的乘客去同一方向的目的地,提前分别与乘客谈价,途中不使用计价器,乘客途中陆续下车时分别收取费用;有的虽然在乘客的要求下使用了计价器,但在运营途中却故意绕道,让计价器多打出车费。
暂扣车辆上限处罚
市客管部门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但责令违规驾驶员退还多收乘客的车费,而且分别给予暂扣运营车辆、运营证件及上限经济处罚。
市客管部门提醒乘客,出租车驾驶员不提供乘车发票可以拒付车费。同时,可拨打监督电话23549000投诉。乘客可用手机将驾驶员违规言行摄录下来,通过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网站www.tjkg.cn,将视频音频或照片通过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客管部门将依法对违规经营的司机予以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