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双11”、“双12”等网络大促中常被诟病的订金和预售商品退货问题,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规定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