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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汇总和适当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违反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对垃圾短信的边界进行了界定,特别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并对“按号段”发送、在线自动收集等群发方式进行严格遏制。明确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此外,征求意见稿把短信息的范围从单纯的手机短信扩充至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方式,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明确的惩罚措施。
据悉,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价是每条纯利润0.04元,发送100万条短信基本在4个小时内即可完成。也就是说,不法分子每小时即可净赚1万元。如此算来,上限为3万元的罚款可谓是“隔靴搔痒”。违规成本之低,自然不会令违法分子放弃这种黑色利润。知名电信专家付亮表示,工信部并没有深度的处罚权,它的机构设置只到省一级的通信管理局。所以在县或者地级市一级,电信部门就根本处罚不了。有鉴于此,这一“最严”的措施最终实施的结果,尚有待观察。
“伪基站”虽是最难打击的发送方式,但由于其本身就违法,因此除了通信部门,公安部门也在打击。
对于端口类垃圾短信的治理,则长期处于“拉锯”状态。2008年工信部就开展垃圾短信整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总是无法根治。如果上网搜索“短信群发”或“短信平台”等关键词,依然会发现大量靠群发短信为业的网站。
对于“点对点”垃圾短信,目前治理手段已趋成熟。2013年工信部全面推进手机实名制,实现了对个人号码发送垃圾短信的溯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