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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凉,供热进入最后的准备阶段。供热部门提醒市民,要尽快进行停止、恢复供热的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在9月30日前,市民需办理该供热季停止、恢复供热的相关手续。停止和恢复供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季;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不允许部分停热;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同时,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仍需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如用热户永久停热,则可免交“热能损耗补偿费”。天津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天津城镇户口无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凭借相关证明,可免交停热期间的“热能损耗补偿费”。此外,大部分供热单位将开始向供暖管网打压试水,在外网试水结束后,将进行入户试水阶段。提醒市民,在打压试水期间,阀门不要随意开关,家中一定要留人,遇到跑冒滴漏等问题及时向供热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