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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时间
2014年2月1日0时至2014年11月30日23时59分59秒,全赛季共计11个月,分为四个赛段:
第一赛段为2014年2月1日0时-3月31日23时59分59秒;
第二赛段为2014年4月1日0时-6月30日23时59分59秒;
第三赛段为2014年7月1日0时-9月30日23时59分59秒;
第四赛段为2014年10月1日0时-11月30日23时59分59秒;
(本规则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参赛客户交易的发生时间以银行交易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如遇交易时间调整,以银行公告为准。)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无需单独报名参加,凡在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地区开立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账户且在大赛期间通过该账户进行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账户钯金实盘交易的客户均自动具有参与本次大赛的评奖资格(除非客户于每个赛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前,通过客户服务热线95588提出要求,声明不参加此次比赛,并提交相关身份认证信息)。
三、参赛渠道
参赛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及柜面渠道进行交易。
四、奖项设置
(一)赛段交易奖
每个赛段,对所有参赛客户账户的当赛段交易量折合黄金10公斤以上的客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0名进行奖励,奖品设置具体如下:
第一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
(二)年度交易大奖
整个赛段结束后,对所有参赛客户账户整个大赛期内的交易量折合黄金10公斤以上的客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0名进行奖励,奖品设置具体如下:
第一名,奖励价值10000元的奖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奖励价值8000元的奖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奖励价值3000元的奖品。
五、评奖标准和方法
(一)评奖标准
参赛客户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账户的交易量,等于每个比赛周期内客户参赛账户中所有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账户钯金交易品种先买入后卖出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发生量折算后的累加。具体折算标准:
账户黄金的黄金/克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1的折算标准折算;黄金/盎司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23的折算标准折算;
账户白银的白银/克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20:1的折算标准折算;白银/盎司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1的折算标准折算;
账户铂金的铂金/克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3的折算标准折算;铂金/盎司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90的折算标准折算;
账户钯金的钯金/克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2.5的折算标准折算;钯金/盎司买卖交易发生量按照1:72的折算标准折算。
(二)评奖方法
本次活动的统计结果以中国工商银行电脑系统统计数据为准。交易量计算公式如下:
折合黄金交易量(克)=黄金(克)+[白银(克)/20]+[铂金(克)*3]+[钯金(克)*2.5] +[黄金(盎司)*23]+[白银(盎司)]+[铂金(盎司)*90]+[钯金(盎司)*72]
(三)参赛客户在整个大赛期间销户或其他非因主办方原因导致账户被冻结等不能正常交易的,按照自动退赛处理,不参加相应奖项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