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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天津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585元调整为9275元,降低310元;0号柴油(标准品)由每吨8765元调整为8465元,降低30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下调。
天津下调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
品种最高零售价(升)降低幅度
90号汽油6.92元0.24元
93号汽油7.47元0.25元
97号汽油7.89元0.26元
0号柴油7.31元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