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名:潘晓枫
职位:合伙人律师
电话:022-58377148
传真:022-58377177
办公室:天津
专业领域
民事、商事、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金融、行政、刑事等。
教育背景
辽宁大学法学学士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工作经历
曾在政府机关供职多年,一九九四年成为执业律师,执业至今逾15年。多年以来担任数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改制、上市等法律事务,同时经手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潘律师对现行法律法规有着准确理解,他恪守律师职业操守,注重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案例及论著
潘律师承办了大量案件,具有代表性的有:
1、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后二审依法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枪下留人。
2、霍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参与贩卖大量摇头丸、K粉,但律师发现公诉方在证据链上存在问题,有些犯罪事实不能互相印证,最后使被告人得以从轻判处。
3、严某诉天津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行政拘留诉讼案,庭审后被告撤销了对严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撤诉。
4、浙江某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诉唐山某公司购销合同案,通过采取果断的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和解,给付了全部欠款。
5、于某诉天津某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经天津某医院植入内固定钢板后又不幸发生断裂,遂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案经两审,最后法院支持了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6、刘某与圣X地板天津销售服务中心产品质量纠纷案,抓住了经销商不愿诉讼的心理,经律师反复大量的调解工作,经销商只好接受了消费者的要求,不但同意退货,并且赔偿了消费者经济与精神方面的全部损失。
7、委内瑞拉Traki Distribuidora C.A诉青岛某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本案为涉外案件,全部案值达800余万美金,经过刑事立案及民事诉讼,一波三折并柳暗花明,最后,外商被拖欠的货款得以全部追回。
8、杨某集资诈骗案,受受害人的委托,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司法机关反复沟通,使受害人的大部分经济损失得以挽回,既维护了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也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9、王某团伙抢劫案,通过庭审时激烈辩论,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以犯罪中止量刑,减轻判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10、于某劳动争议案,被申请人为国有大型企业,态度十分强硬,通过律师从中斡旋,迫使被申请人做出让步,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潘律师撰写了大量的法律业务方面的文章,其所撰写的《一场事故,三人连责受伤未在厂区,能否算工伤?》、《共谋抢劫“小姐”,一同进班房》、《企业领导者频现集资犯罪,谨记生财有道》、《董事会表决权由出资比例分配吗?》、《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可否理赔》等多篇文章先后在“每日新报”、“今晚报”及“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