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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网讯:旅游消费陷阱、旅游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旅游保险的选择……五一黄金周临近,出行的种种困惑成为很多人休闲度假的障碍。
三十种旅游消费陷阱警示
自1999年国庆节,黄金周休假制度已进入第9个年头,而2007年的五一长假是这项制度实施以来的第20个黄金周。
至今,人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每年三次(五一、十一、春节)总计21天的可供自己支配的时间内,除了走亲访友,旅游成为了大多数人休假的首选。
据国家统计局和旅游局共同发布的统计结果,过去的19个旅游黄金周,我国居民共有16.3亿人次出游,实现旅游收入6704亿元。
在如此庞大的消费数据面前,“黄金”二字名副其实。
4月20日,在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在肯定了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围绕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虽然有关部门连续几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但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假冒伪劣、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如何防范旅游中可能出现的消费陷阱?除了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外,消费者本身反侵权意识的增强才是基础的解决办法。
记者在进行了广泛的采访后,总结出30种消费陷阱警示,以期使准备出行的读者在旅途当中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NO.1AA制自驾游暗藏玄机
“全体成员AA制,只收取食宿成本价”,这是一些非旅行社的俱乐部在“十一”期间喊出的宣传口号。然而,这种旅游方式的组织者是否涉嫌盈利呢?曾经参加过此类旅行方式的刘先生说:“他们不可能不盈利!”不管怎样,大家只要记住一条秘诀:请公示消费账簿,必须!
NO.2出境游约定景点外另加收费景点
去年,一名六旬老人一纸诉状投诉某旅行社,称由于看中2600元/人的诱惑团价,参加了其组织的“新马泰7日游”,但在缴纳了2600元的团费后,该旅行社在途中又擅自增加8个旅游景点,并强行加收1600元“自费项目费”。如何对付这种情况?秘诀:游客首先不能只认“低价出境游”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可在出境游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别标注“自己只认可的自费项目”。“如果超出游客要求,导游仍有强迫消费的举动”,管理部门提醒,游客一定要向消费项目索要有效票据,最好利用手中的摄像机、照相机将过程拍摄下来,以便投诉时举证。
NO.3非法组团国内游
“你想花最少的钱,在这个十一获得最大的快乐吗?只需269元,并提前预付50元定金,就能在十一假期享受到贵州水银河3日游。”一些促销员登门揽客,有关部门提醒,这大部分属于非法组团。克敌秘诀:“低价诱惑加诈骗是非法组团的最大特点。”杜绝非法组团有三个方法,不要相信找上门的“推销员”;要求组团方出示详细行程与住宿安排;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
NO.4路边有车拉你周边游
北京门头沟王先生一出门,就被两个漂亮的服务人员拦住,他们指着路边的一辆中巴,告诉他:“到北京周围转一圈,省钱又方便”。这也是一种陷阱,他们隐瞒车辆资质拉你上路,以价廉物美吸引客源。克敌秘诀:一辆正规的旅游车辆必须具备:硬件达到国家旅游车资质标准;驾驶人员要经过旅游资质培训;要由交通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发“旅游车经营许可证”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