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部智能手机,能为日常生活提供数不完的便利,却也为不法分子设置诈骗陷阱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诈骗团伙就专门通过手机“屏幕共享”这种不太常用的功能实施诈骗。金融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要谨慎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提升反诈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守好“钱袋子”。
据报道,不久前,北京一位刘大妈在家中接到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说她订购了一款保险业务,每月要扣费800元。刘大妈按照其提示操作取消保险业务,结果不仅被对方掌握了银行卡号和身份信息,还在其诱导下开启了屏幕共享。在屏幕共享状态下,对方通过手机银行将刘大妈银行卡内的200万元存款从定期转成活期,正要转走时,被警方进行了止付拦截。看到银行接连发来的验证短信,刘大妈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就赶紧来到银行查询。最终,在警方和银行的协作处置下,骗子才没有得手。
据金融监管部门透露,有些诈骗分子常通过伪造身份,比如“客服”“公检法人员”等,以“百万保障”“机票改签”“自动扣费”“调整征信记录”等为由,诱导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软件或“木马”病毒,共享受害人手机屏幕后诱骗其打开手机银行App,引导其在App上输入密码、查看余额、绑卡验证、转账交易等操作,使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户被操作、资金被诈骗。该行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此,金融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第一,谨慎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消费者在接到自称“平台客服”或“执法人员”电话时,需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下载来路不明的软件,不要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相关情况应立即通过官方客服电话、官方App等正规渠道进行核实。
第二,提升自我防范意识。要树立防诈反诈意识,若已误开共享屏幕且察觉异常,如手机被强制黑屏、收到风险弹窗提示或App在非本人操作下被启动等情况,应立即阻断远程操控,并联系银行客服或到网点紧急挂失,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在此情形下,通过银行App、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转账,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第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生物识别信息(如指纹、人脸)等信息均属于敏感数据,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得向他人随意透露,更不能将身份证、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同时,消费者最好在手机银行中谨慎使用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定期修改银行卡密码,避免多个账户使用同一密码,降低信息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