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停热复热 您得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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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今晚报 胡智伟 编辑:曹琦 2024-09-26 08:49:32

内容提要:今年的供热期临近了,近期,本市一些小区陆续开始进行打压试水。天津能源集团津安热电北辰供热服务中心提醒,今年办理暂停供热、停止供热或恢复供热相关业务的截止日期依然是9月30日。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的供热期临近了,近期,本市一些小区陆续开始进行打压试水。天津能源集团津安热电北辰供热服务中心提醒,今年办理暂停供热、停止供热或恢复供热相关业务的截止日期依然是9月30日。往年,供热单位会遇到不少因为逾期导致无法办理停热、复热的情况,中心主任助理于文龙提醒需要办理这些业务的市民,抓紧时间,过了截止日期就无法办理了。

  办停热或复热需带哪些材料?

  办理停热或复热手续时,应携带房屋权属证明(房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供热合同。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用户本人出具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和供热合同。

  去哪办停热或恢复供热?

  申请停热或复热,市民可以到平常交供热费的供热站办理。办理停热或复热时,需要与所属供热站签订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或复热时间、停热或复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办理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办停热或复热需要费用吗?

  办停热是需要缴费的。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暂停供热期间,每个供热期需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

  此外,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暂停供热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新、老用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之后新用户需重新签订供热合同。

  新建商品房能办停热吗?

  有市民询问,今年刚买了商品房,因为需要装修等情况,暂时不入住,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停热吗?于文龙提醒,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停热。今年买了新建商品房,2024年至2025年、2025年至2026年两个供热期内不能办理停热。

  办停热后注意这些问题

  中心服务管家吕家兴提醒,办理停热手续后,建议市民与供热单位确认入户供热管道阀门等是否已经彻底关断,家中无人的还要将户内供热阀门关闭,并定期回家检查,避免因恶劣天气导致水管、供热管等管道被冻裂造成损失。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停热、复热的最后期限截止到9月30日。如果因一些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办理,有需要的市民一定要在截止日期前与供热站进行沟通,明确停热意向,咨询能否延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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