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新规落地 您都搞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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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编辑:曹琦 2022-05-18 08:44:00

内容提要:津蓟高速公路沿线,个别驾驶人被高速路边盛开的野花吸引,竟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拍照、休息。市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队津蓟大队交警在巡查中及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立即驾车驶离,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依据《记分办法》增设的交通提示标识。 图片由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提供

  新规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记分变化了 “替别人销分儿违法,还得罚钱”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五一”假期,通往蓟州区的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增大。津蓟高速公路沿线,个别驾驶人被高速路边盛开的野花吸引,竟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拍照、休息。市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队津蓟大队交警在巡查中及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立即驾车驶离,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未遇到车辆故障、事故或是身体极度不适无法继续驾车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极易引发后果严重的交通事故,违法又危险。按照《记分办法》规定,4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而此前,以非营运车辆为例,该项违法行为对驾驶人驾驶证记6分。”津蓟大队大队长范宏伟介绍。

  这几个月因为工作忙,家住河东区的李先生对爱车疏于“照顾”,竟然忘了去验车,结果开到半路被执勤交警拦检,不仅被罚款200元,驾驶证也因此被记1分。“这次可长记性了,我这车是第一次漏检,听说要是4月份之前因为漏检被查,驾驶证还得一次记3分呢!”听了交警对车辆漏检状态下行驶的潜在危险,以及对《记分办法》规定的讲解,李先生明显感到,自己还是要多学习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规定。

  “机动车不按规定周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系统安全性能无保障,将对行车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交警河东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曹毅介绍说,这样的车辆一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还将被强制报废。《记分办法》对不同使用性质的漏检车辆驾驶人在记分方面予以区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分。“希望这位私家车主被记分后能吸取教训,及时验车保障安全,避免再次违法。”曹毅表示。

  据了解,《记分办法》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7类)、9分(7类)、6分(11类)、3分(15类)、1分(10类)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对24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降低了20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删除了11项记分行为,上调了5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严打买分卖分

  “像我们跑业务的,整天开车在路上跑,难免有违法被记分。买卖分是绝对不行,不光自己得重罚,还连累别人挨罚,除了平时开车踏踏实实守规矩,现在学法减分也发挥了大作用。”正在通过网上学习教育“减分”的某公司业务员王凯说。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避免记满12分,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严重损害法律制度权威性和记分制度教育引导功能,也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一些不法人员以此牟利,组织、介绍买分卖分,影响十分恶劣。”据市公安交管局秩序支队违法处理管理科副科长杜常印介绍,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记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二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学法减分”在津试点已实施近一年。《记分办法》规定,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自2021年6月23日以来,网上学习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就已率先在我市试点实施。近一年以来,我市共有35万余人次成功减分。

  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取消该次“学法减分”成绩,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本记分周期和随后的2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满分学习实行梯次递进

  “考虑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次数越多或者记分分值越高,其安全驾驶隐患就越突出,更需要加强教育引导、严格考试要求,满分学习实行梯次递进的方式。”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驾驶人考试科副科长贺卓群介绍说,“也就是说,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满12分或者多次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实行满分学习梯次递进。”

  以持有C1驾驶证的驾驶人为例。如果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满12分不满24分,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学习时长为7天,具体要求为:网络学习、现场学习不少于5天,其中现场学习不少于2天;自主学习天数为7天减去网络学习、现场学习天数后的剩余天数,最多2天。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24分不满36分或者已经参加过1次满分教育,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以及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学习时长为14天,具体要求为:网络学习、现场学习不少于5天,其中现场学习不少于2天;自主学习天数为14天减去网络学习、现场学习天数后的剩余天数,最多9天。

  新规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考本儿”便捷了 “C6驾照自驾走起”

  “跨省可办” “一证通考”更便利

  “这可怎么办呢,驾照注销了需要回老家考试恢复,可是工作太忙又一时回不去。有车不敢开,天天只能坐地铁挤公交。”从陕西西安来天津工作的张师傅不久前突然发现自己的驾照过期了,这可把他难坏了。正在他焦虑的时候,看到恢复驾驶资格‘跨省可办’的新闻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师傅就近到车管分所咨询。

  “没想到工作人员详细地给我讲解了政策,打消了我的顾虑,我当时就预约了科目一考试,现在我的驾驶资格已经恢复了!不用返回西安办理,往返路费和时间消耗都省了,对我来说可真是太便利了!”张先生对此项新规的出台赞不绝口。

  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考试科副科长贺卓群介绍,“《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推出了多项便利驾考领证的措施,其中除了像张师傅这样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还包含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等。”

  新增C6准驾车型

  贺卓群还特别提到了大家广为关注的C6驾驶证。“为了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的需求,《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驾轻型牵引挂车C6驾驶证。申请C6驾驶证的人员需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人员,确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也可以申请增驾C6驾驶证。

  申请增驾轻型牵引挂车C6驾驶证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个项目,重点考核驾驶人对车身位置、移动轨迹等感知力、判断力、操作力,确保具备轻型牵引挂车安全驾驶能力。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对于原来持有A2准驾车型驾驶证,因满60周岁或者自愿降级已经注销A2驾驶证、现在还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无需考试,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签注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贺卓群介绍,C6准驾车型受到市民持续关注,自4月1日《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起,咨询、申请的热度不减,新规落地首日,就有36人尝鲜取得了C6驾驶证,截至目前已有1400余人获得了该准驾车型驾驶证。

  “太好了,早就想拖着房车带老人和孩子一起出游,又舒适、又自在,走到哪玩到哪!等孩子放了暑假,我们一家人自驾走起!”刚刚取得了C6驾驶证的李先生高兴地说。

  “减证”措施避免往返跑路

  “我们单位有几辆车想转籍到湖北武汉,可是我现在在那边洽谈重要业务,我的材料能不能邮寄到您那,办理转出?”车管所接到某企业办事人员的咨询电话后,立即向他讲明,按照规定,现在已经实现电子化转籍,并指导该企业办事人员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足不出户在线提交了机动车转籍申请。当天,该企业的车辆就办妥了转籍,再也不用两地奔波,这就是数据走网路、群众少跑路的真实写照。

  据介绍,《申领和使用规定》还增加了两项减少证明材料的新措施,这两项措施之前均已在我市试点实施,让市民申办驾驶证更加方便快捷,共惠及驾驶人近7.8万人次。一是实现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近年来,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不断织密服务网络、缩短车驾管业务服务半径,目前已有29家一站式医院驾驶人体检服务站,市民带上身份证,只需要进这一扇门,从体检到拿到新证,仅用20分钟就当场全部“搞定”。此外,随着车驾管服务触角不断延伸,像交警南开支队南马路大队这样百姓身边的交警基层大队,也能够完成体检换证,24小时为市民提供便利。

  新规三:《机动车登记规定》

  “车管”瘦身了

  “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看,我的车不用回老家也能加装行李架了。以后跑长途就可以把自己的登山装备都带上了。”爱好登山的周先生在天津工作,他名下有一辆在老家山东注册登记的私家车。近期,周先生想在自己的爱车上加装行李架。但据他了解,对于注册地在外埠的私家车,想办理此类车辆信息变更业务,需要车主前往机动车登记地进行现场查验后,再前往车管窗口提交材料方可办结变更手续。

  如今,随着5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登记规定》)的施行,对于像周先生这样外埠注册登记车辆有信息变更需求的车主,可实现“跨省通办”,在工作地天津的车管窗口即可办理车辆的现场查验,并在提交车辆证明后办结机动车信息变更业务。既省去了往返车辆登记地山东的路途奔波,也节约了业务办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民警吴伊介绍:“在固化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的基础上,为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今年5月1日,共有4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在我市落地实施。”4项新措施分别是: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登记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进一步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吴伊介绍说,“此次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车辆管理所、登记服务站办理车辆登记查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监督管理,对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的,严格责任追究。”

  “围绕上述公安部新制修订的3个部门规章,公安交管部门研究推出一批便民惠民新举措,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交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王丙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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