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现行的19%降低至16%,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同步降低至16%,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费率继续按照各0.5%执行,至2020年7月31日。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现行的19%降低至16%,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同步降低至16%,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费率继续按照各0.5%执行,至2020年7月31日。降低社保费率后,预计今年5月至12月,可为本市企业减负57亿元,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实质性下降。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计发办法保持不变,待遇水平确保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