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月28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390元调整为8660元,上调27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385元调整为7645元,上调26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46元,上调0.20元;92号汽油6.97元,上调0.22元; 95号汽油7.37元,上调0.23元; 0号柴油6.60元,上调0.2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