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天津交警”可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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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每日新报徐燕 编辑:张朦博轩 2018-11-15 08:55:16

天津北方网讯:本月随着支付宝“天津交警”小程序开通,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又多了一条方便渠道。除此之外,目前本市车辆处理交通违法的网络官方渠道还有约10种。

据了解,支付宝“天津交警”小程序开通后,10天内共处理交通罚款缴纳业务12205笔,交通违法裁决业务2973笔。近年来,交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陆续开发并推出了“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与“交管12123”手机APP同系统)、“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与“天津公安”手机APP同系统)、“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手机APP同系统)、“云闪付”手机APP等多种互联网线上处理渠道,供驾驶人自助办理交通违法裁决、缴纳罚款。因此,除了支付宝“天津交警”小程序之外,驾驶人还可通过以上渠道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大类互联网渠道可处理200元以下,且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而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或情形不允许通过网上在线处理:一是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等异常状态的,不允许处理;二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三是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驾驶人用户,不允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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