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大力推进本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公交专用道建设,涉及中心城区9个行政区,包括红旗路、长江道、京津路等35条主干道及快速路,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针对第一批公交专用道“不专用”的问题,本次公交专用道工程主要在公交专用道起终点、公交站台等重点位置设置电子警察146套,基本能够实现路段覆盖,有效地杜绝“专道不专用”的问题。 公交优先是城市交通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路权优先是公交优先重要体现。第二批公交专用道规划,综合考虑了路段和公交线路的特点,针对第一批公交专用道不连续、不成网、道路硬件监控范围不足、影响专用车道的整体效果等问题,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全力提升建设效果。同时,公交专用车道还允许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进入行驶,公交专用车道也可以成为“生命通道”“应急通道”。
针对如何解决公交车道上有时没有公交车,而社会车辆却在其他车道上一直堵着的问题,今后相关部门将对一些现象突出的道路进行监测评估,根据道路条件改建港湾式停靠站,并对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设置公交优先信号。
此外,市民关注的“社会车辆走公交专用道会被罚款,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道也会被处罚吗”这一问题,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发布的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通告: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并按照顺序依次进出站,公交专用车道前方遇有障碍时,只准许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障碍后应当驶回原车道。公共汽车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违反上述规定的,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