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55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非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开始,本市陆续出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一系列政策。2016年,又将原先享受补贴人群范围进行了扩大,不再有低保、特困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实现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此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为了进一步减轻残疾人负担,调标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各区民政部门正在抓紧对按原政策领取的补贴进行差额补发。
据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为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为非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