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酝酿分段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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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 编辑:曹琦 2018-03-21 15:30:12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过,而有关房产纠纷的话题仍未降温。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本市出现的二手房买卖交易纠纷中,有关房产中介退费难的问题备受各方质疑。房产买卖交易失败,而高昂的中介佣金却一分不退,消费者不得不大费周折维权。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改善呢? 

  买房资格遇阻服务费不退

  从河北省来津工作的方先生去年通过中介看中了河北区的一套小户型二手房,他当时告诉中介自己是外地户口,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再过几个月才满两年。中介经纪人告诉他可以交定金,等社保证明下来后再办理买房过户等手续。方先生签订合同后,不仅交了5000元定金,还交了2万多元的中介服务费。不料没过两个月,方先生被裁员,短时期内再次上岗不易。他找到中介说明情况,希望解除买房合同。但是中介声称这是方先生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退还中介服务费。而方先生气愤地指出,当初中介并没有提示无法退还中介费的风险。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了解到,该房产中介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尽到相关责任,致使合同违反了法规政策。方先生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当时知道天津已经实行限购政策,在没有买房资格情况下签订合同,也应负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如果走司法途径,方先生可以追讨回部分中介服务费。同时记者在市场调查发现,近年来本市二手房交易诉讼案件明显增加。中介服务有缺陷,却一分不退中介费的做法,已经得到了本市司法部门的纠正,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中介服务分段收费并不难

  记者在市场走访中了解到,去年本市二手房交易量大幅缩水。一些中介门店单月二手房成交量仅为个位数。而中介门店的租金和人员成本等居高不下。业内人士坦言:确实存在部分中介人员为了业绩佣金,铤而走险,诱导交易。由于没有证据显示“中介存在明显恶意”,买房人往往拿不到中介退还的手续费。

  很多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中介不能挣昧心钱,应该让收费过程公开透明,特别是让责任和收费对等。由不可抗力和政策突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中介应解除合同,并将已收取的佣金全额退还。在银行按揭、房产过户、物业交接过程中,如果出现房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的责任,中介可以收取之前完成阶段的服务费。即便中介经纪人没有主观恶意,但在遇到纠纷后,就悄声脱责,确实令付出高额佣金的消费者感到难以接受。

  记者采访一些大型房产中介机构得知,本市部分连锁机构已经开始推行由不可抗力和政策突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中介将已收取的佣金全额退还的做法。分段收服务费的操作实际并不难,一些大型门店正酝酿推出这种服务模式,他们认为通过消费者认可的交易方式获得市场的好口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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