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延长11天 不加收供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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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每日新报王月 编辑:曹琦 2018-03-16 09:10:06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建委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确定将2017年至2018年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即从法定截止日期3月15日延长至3月26日24时。延长期不向市民加收供热费。

  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供热气象服务专报》,3月15日有较强冷空气影响本市,3月21日有弱冷空气过程,3月25日前后有小雨,3月26日起气温逐步回升。为保障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和综合会商结果,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2017—2018采暖季延长至3月26日24时。市建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全市各供热单位,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延长供热期间安全稳定。

  今冬供热期,本市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4.3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4.6%,再创历史新高。目前本市供热能源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热电联产、燃气和清洁能源供热比重达到73.3%,逐步形成了以节能清洁能源为主的集中供热体系。今冬本市共有330万户居民享受集中供热,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7%,中心城区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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