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交管部门启动本年度机动车检验工作,对于在春季买车注册登记的市民来说,已可以陆续规划时间验车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了。“今年验车规定有嘛变化?”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交管部门详细解答。
环保标没了但尾气还得验
以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按照规定申领环保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放置在前风窗玻璃右上角处,否则,将被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去年7月,环保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并不意味着机动车从此不用验尾气了,而是将尾气检测情况融入到安全技术检验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意味着尾气排放合格。
按照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车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按期检验以免带来不便
按照规定,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某月”章的,可按照检验合格有效章签注日期对应的月份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检验有效期截至2018年4月的车,在1月份就可以上线检验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了。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处200元以下罚款处罚。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应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并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车主应时常关注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以免带来不便。
目前,本市共有44家机动车检测站供车主自由选择。为了方便市民验车,除工作日均正常办公以外,周六、周日每天都各有半数机动车检测站“值守”。
可按需委托异地检验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返津年检,应先将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完毕,然后车主或代办人持机动车行驶证或者登记证书,到车管所及各分所、各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再持相关材料到被委托地上线检验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可。
外省市在我市作业不能返回登记地年检(大型客车、校车除外),车主或代办人须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以及外省市交管部门核发《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到车管所及各分所、交警各支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需上线检验)。
在本市长期从事道路运输的外省市营运货车,备案满一年的,可直接在我市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