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军,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韩学军同志于1987年7月参加工作后,先后任工程段主管会计、项目财务室主任、财务部长、工程段总会计师公司副总会计师、成兰铁路指挥部总会计师等职。
在公司任职尤其是2015年11月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以来,韩学军牵头公司力抓公司清收清欠,并分管法律合规工作,在工作量大、清欠案件繁多的情况下,他在业务工作中任劳任怨,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勉努力,对外清收清欠亲力亲为、不卑不亢,为公司法律事务及清欠清收顺利推进做出了较大的贡献。面对公司在建及曾建项目多、遗留问题多、诉讼多、清收清欠点多面广难度大等困难,他积极带领公司有关人员统筹规划,强化过程控制,俯下身子蹲点盯控。工作中他亲自谋划清收清欠思路,亲自起草制定清收清欠管理规定,亲自牵头召开公司清收清欠会议,亲自召集重难点项目人员集体办公,为项目部变更索赔资料夯实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比如,他根据天钢项目债权回收陷入困境、久拖不决无进展、法律风险高、负面影响大的不利形势,准确提出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及时促成了集团公司天钢问题专题会议的召开,经过他的主导并参与债务谈判,成功撤销2起重大被诉案件,实现债务打折让利356万元,避免企业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600余万元,避免企业经营发展遭受重创。
他对关系到公司经济利益的重难点项目法律诉讼具有高度责任感,经常把周末休息时间都占上,亲自参加或带领公司法规部人员参与项目纠纷协调、与业主见面洽谈等,经过他的努力,极大地推进项目的结算进程和质保金置换。
他对项目部发生债权债务问题的项目不厌其烦地进行督导过程执行,以法律工作者的严谨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情况,让已经闭环的问题逐一销号。
本职工作中,韩学军主动思维、超前谋划,他提出的抓重难点项目进行突破、抓完工项目进行确权、发挥公司领导区域带头作用盘活各类保证金、强化问责追责促进落实等好的建议,已得到公司批准并行文下发执行,有力推动了公司清收清欠及法律合规工作的开展,得到集团公司的肯定。
2016年以来,韩学军又牵头抓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他带领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研讨论证,加班加点完成了资料编制,高质量地完成了涉及到的业务对接,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公司终于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下半年,公司进一步被评为天津市、国家级“守合同重信誉”先进单位,这些荣誉的取得,为企业经营发展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