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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张电影票中,暗含了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张机票中,除了众所周知的民航发展基金,竟然还有一笔旅游发展基金……这些除了商品本体所付出的额外费用,你都清楚吗?看似明明白白的生活服务价格中实则暗藏着种种附加费,这些费用被称为“价中费”,几乎遍布了人们的衣食住行。我国每个人头上一年的“价中费”,早在10年前就超过了300元。
电影事业专项发展基金、公交卡押金、电费中的地方附加费……这基金那收费,少则1分2分,多则几十元,在居民生活中确实不太引人注目,但再小的数目,乘上几千万甚至上亿人次,都会变成天文数字。比如办理公交一卡通,都要交十几元押金,十几元对于个人来说不算回事,但架不住用一卡通出行的人多,一个城市有上百万人办一卡通的,就有上千万元的一卡通押金。这上千万元的押金用在何处?平时放在哪里?这是追问多年的老问题了。和一卡通押金一样,很多公共资金的征集和使用都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
在2014年,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曾经连续十次播发“钱去哪儿了”系列追问,对于向公民征收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基金进行了深入调查,这些“收得爽快,用得糊涂,去向成谜”的公共资金,要怎样才能回到征收有据、使用有度、监管有责、公开透明的正确轨道,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还利于民”?
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确需保留的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一决定扼制了一些政府部门“发个文件就收费”的行为,再次强调了税收法定、收费法定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少形形色色的附加收费。这无疑是对公共资金征集和使用的一次有益尝试。但是居民还需要更加公开透明,比如买一张机票,除了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简直就是鲜为人知。起码要让消费者知道花的是什么钱,就像有时网购一件商品,其中0.01元会被捐给慈善机构,花了多少钱,这钱用来干什么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一目了然。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个做得不好,就容易长期被闲置“沉睡”,甚至沦为某些部门的“生财工具”,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法制的健全,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会越来越少,“自我授权”就收费的部门也会越来越少,将要交的“价中费”都是什么、最终流向何方,这些问题也会越来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