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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点有望在5月份启动。昨天,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
昨天,市场传出消息,车险改革示范条款有望于近期发布,而改革试点有望于5月份启动。事实上,早在1月23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就曾表示,车险改革的方案基本上已经做好了。近期准备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等地启动改革试点,并且根据试点的情况推向全国。
保监会在昨日发布的《意见》中表示,在车险条款形成机制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并不断丰富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体系,及时对其进行动态修订和完善。同时,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车险保障和服务。
在费率形成机制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按照大数法则要求,建立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为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提供参考。同时,赋予财产保险公司一定的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根据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和保险市场成熟程度,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同时,保监会也将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保监会表示,新的费率形成机制将使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得到更多费率优惠,拓宽保障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的市场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