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本市困境家庭儿童可以每月领基本生活费。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41561名困境家庭儿童领到了第一个月的200元基本生活费。预计今年市财政将为此项工作投入资金约9975万元。本市对具有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重残、重病、长期服刑在押、强制戒毒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或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乡价补联动补贴的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