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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4年四季度莱芜市食品抽检情况通报》,共有5个品种11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主要有酱腌菜、蔬菜、调味品、葡萄酒、豆制品。8日,大众网记者从通报内容中获悉,样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由于添加剂及农药残留过高,莱芜市食品药检品监督管理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记录。
2014年第四季度,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的蔬菜、酱腌菜、饮用水、肉制品、葡萄酒、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火锅底料等13类食品117批次,经检验,有5个品种1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0.60%。
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进行了控制和追踪,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记录不良记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分别为:
被抽样单位名称样品名称不合格项目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商城一品梅香瓜苯甲酸
莱芜市钢城区顺成副食经营部海带菜苯甲酸
莱芜市钢城区新兴商厦沭旺酱菜苯甲酸
莱芜市豪煜食品有限公司油香泡菜(酱油渍菜)苯甲酸、甜蜜素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钢城店韭菜毒死蜱
莱芜鲁百商贸有限公司韭菜毒死蜱
鲁川调味品商行辣椒粉罗丹明B
绿然水产批发部辣椒粉罗丹明B
莱芜市钢城区顺成副食经营部鲜汁山葡萄酒山梨酸
莱芜市莱城区乃瑞超市金世缘原汁葡萄酒苯甲酸、甜蜜素
莱芜琦龙豆捞餐饮有限公司原汁腐竹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和食品抽检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的场所购买,注意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在外就餐时,请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评级为“笑脸”的餐馆。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