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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出现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况可以裁员,但以下6类人员不得裁减,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