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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组织召开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做重要讲话。天津设分会场。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修订《环境保护法》,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对企业常见的突出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规定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渠道。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和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天津市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自7月开始,先后组织了区县领导干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及执法人员、重点国控与市控企业法人代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决策层、管理层依法行政意识,促使企业落实防污治污主体责任;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开展《环境保护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同时,全市环保系统《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决赛)正在积极筹备中。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和标准,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坚持铁腕治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天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