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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渤海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的多发时期,随着2015年元旦临近,为确保节假日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新港海事积极谋划,制定《新港海事局2015年元旦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以预防保安全,拉开了节前海上安全保卫战序幕。
据了解,此次节前的水上安全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船舶安全检查频次,特别针对“四类重点船舶”船舶(即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抗风等级要求的坚决禁止开航;开展船员操作性检查,检查消防、救生、弃船演习等,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辖区各液货码头以及从事油类、供受油、水上过驳、清舱和洗舱、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进行检查,强化装卸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货物运输和作业安全,严防船舶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
三是与天津港轮驳公司、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等辖区企业建立应急联络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确定各方应急主管、第一联络人、备用联络人,保证在应急处置过程分工明确、行动有序、措施到位。
四是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在码头、施工现场等地设立海事安全警示标志,向有关单位、船舶发放《海事预防》,对明火作业、大件吊装、人员防护等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安全教育,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强化对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和事故险情的预控工作,保持与气象、海洋部门24小时联系,主动跟踪和接收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码头和船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船舶提前做好防抗准备。
截至目前,新港海事局在节前水上安全检查活动中已检查船舶20艘/次,走访辖区企业7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