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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日前出台《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家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力争用四年时间,推动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底,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水泥(熟料)产能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以内。今年,本市计划淘汰炼铁产能50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方案》中提到,除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分类妥善处理违规产能外,本市还将积极拓展对外发展空间,转移一批产能。将发挥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境外经贸合作区作用,吸引本市企业入区。依托天津无缝钢管、水泥装备等行业的技术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利用国外的能源资源优势,发挥钢管公司美国项目的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投资,建设境外生产基地,实施富余产能输出。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贸易促进活动。加强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合作,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领域,提升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效益,积极承揽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业、能源、通信、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带动技术、装备、产品、标准和服务等出口,缓解产能过剩压力。
而本市也将采取政策措施,支持稳岗就业创业。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不减薪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稳岗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关停并转企业职工的,给予最长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最长一年的岗位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同时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自谋职业的,给予3000元的自谋职业补助费;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小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在中央规定贴息额度范围之内的部分全额贴息,额度在中央规定贴息最高额度至20万元的部分贴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