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滨海新区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指挥部了解到,截至目前,滨海新区机动三轮车(含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开始,3个指定的机动车收购点也已经正式启用。新区市民可以就近选择收购点将家中的机动三轮车作价收购。市民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收购工作将持续至4月30日结束,届时逾期未办理的,将不予收购。
根据收购方案,此次收购范围包括:居住在新区治理区域范围内、具有本区户籍的健全人使用的有合法性来源的机动三轮车,且限1人1车;居住在新区治理区域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的健全人使用的有合法性来源的机动三轮车,且限1户1车。居住在新区治理区域范围内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外地户籍的健全人使用的有合法性来源的机动三轮车,且限1户1车。上述涉及车辆购买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含)以前,并能够正常使用。
收购流程将包括登记审查和现场收购两个程序。其中登记审查将在2014年4月20日前进行。车主根据自愿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车辆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由街道工作人员对车主及车辆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现场拍照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不予登记。
现场收购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车主在街道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持街道出具的《机动三轮车收购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车辆到相应收购点办理收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予收购。
收购点位置
塘沽区域:新北路院内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地址:东江路与新北公路交口西侧100米)
汉沽区域:汇通源停车场(地址:大丰路与文化街交口)
大港区域(含油田区域):堒晟松机动车停车场(地址:上古林津歧公路与上高路交口,五龙大酒店南侧)
注意事项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车主办理车辆登记及收购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本区和本市(含蓝印)的车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协议或其他居住房屋证明)、购车原始凭证(无购车原始凭证的提供合法性来源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自住房的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户籍在外地的车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暂住证(居住证)、购车原始凭证(无购车原始凭证的提供合法性来源证明材料)、租赁房屋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居住房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