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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确定以拍卖、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电子产品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作为重点。
整治的突出问题是:1.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主要包括: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3.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4.经营者利用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不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损害消费者及他人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要求各工商分局及滨海新区工商局要把专项行动与查办案件结合起来,对“问题”条款逐户督办整改。对不公平格式条款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者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同时,积极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和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提高自律、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力度,发挥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合同行为,解决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要达到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一类合同案件、整治一类合同行为,规范一类格式条款、促进一个行业发展”的目的,进一步净化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