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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和平区民政局印发了《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在清明节期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信中指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紧抓住“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三件大事,深入开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精心实施“十大建设”,圆满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区形象。今年,全区将继续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呈现生态特色、体现文化品位、展现宜居魅力的美丽家园。面对美丽和平的新蓝图,作为和平人,无不为之振奋、为之骄傲,更应该把维护市容环境做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以往清明节期间,因传统观念的影响,会出现在马路上乱烧纸钱等一些与精神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祭祀活动,不仅有损和平人的文明形象,也在破坏着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严禁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违反规定的,将责令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信中号召广大居民群众,摒弃在马路焚烧纸钱的陋俗,以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鲜花祭奠等现代、文明、节俭、环保、健康的方式祭奠逝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创造一个文明清明、“绿色”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