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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也是国家首次出台关于“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新规实施后,消费者购买的家用轿车,在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的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将负责为消费者更换新车或者退车,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案例
自燃后索赔要等几个月
2012年,陈先生驾驶的一款家用轿车突然自燃,幸好反应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陈先生第一时间和商家取得了联系,经多方鉴定,车自燃属于零配件损坏造成的,而商家对此也认可。不过赔偿并不顺利。商家称需要和零配件的销售商协商,销售商需将赔偿款交予汽车销售商,汽车销售商家才能对陈先生进行赔偿,可这一等就是几个月时间。于是陈先生向市消协进行投诉,最终拿到了赔偿金。
新规
首次出台“汽车三包”规定
昨日,记者从工商消协等部门了解到,年底年初正值购车高峰期,而去年市工商12315中心共受理汽车类投诉超800件。消协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案例频发,但解决的依据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真正关于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此次“汽车三包”新规出台后,消费者若再遇到汽车方面问题,可以根据规定与商家协商解决。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消费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中的内容来约束商家进行赔偿,就不会有上述案例中等待几个月才拿到赔偿的情况发生。同时,新规实施后,如果在买车不到60天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出现属于燃油泄漏造成的轿车自燃,那么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换车或者退车。
市民
对于规定大多持观望态度
得知“汽车三包”新规即将出台,大多市民处于观望的态度,“看着倒是挺不错的,不知道实施起来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市民刘先生说,“一般新规出台后,大家都新鲜一阵子,真正实施起来,有可能就不如想象的那么好了。”不过,对于大多数车主的观望,也有大力支持的。网友“倩倩”说:“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有新规定了,必须支持。不过十月一日才施行,还得等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