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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些私家车主将爱车的车身当成“活动展示栏”,代言商家广告赚外快,人称“甲客”。随着油价不断攀升,本市的“甲客”越来越多。
私家车主
八成愿当“甲客”赚钱补油费
老胡平时开车上下班,每月油费要近千元。200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发现一家代理私家车广告的公司,于是灵机一动:何不用自家的车赚点钱贴补油费呢?与该公司联系后,老胡代理了一个白酒广告。他将广告贴在后车窗玻璃上,对方每月给他300元报酬。此后,广告接踵而至,老胡也成了资深“甲客”,目前每个月代理广告有500元的收入。
记者在一家车友会做了一个调查,结果80%的车友表示愿意在自己的车上贴广告,因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挣钱,而有20%的车友担心上路会被交警处罚,得不偿失。
管理部门
私车不能贴广告监管成难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虽没有对私家车广告进行规定,但本市市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与市工商管理局早在2006年1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利用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的通知》,明确规定:除有固定行驶路线的公交车辆(不含小公共汽车)和已发布广告的出租车外,其他交通工具等可移动的载体上禁止发布户外广告。
不过,由于市容部门没有处罚权,加上一些企业用车在车上做广告宣传是合法的,这就给其他车辆留下了“打擦边球”的机会。而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其主要职责是监管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车管所虽然在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时会查处此类广告,但很多车主在验车前都会将广告撕掉,等验车后再贴上,这让车管所也很难管理。
律师认为,虽然目前对于私家车上贴广告尚缺乏有效监管,但这样的广告形式对私家车主有一定的风险,一旦发布了假广告,极易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