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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消费者反映《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这一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联合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省市消费者协会针对苹果维修合同存在的多个霸王条款共同发表点评意见,提醒消费者,在维修上也要多加小心。本组稿件记者黄萱
问题1
维修可用翻新件
旧件归属苹果定
《APPLE维修条款》第四条:“如按照保修协议或者延期服务协议维修您的产品,您同意APPLE可在协议条款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新的、使用过的或修理过的部件;如超过保修协议或者延期服务协议范围对产品进行维修,您同意APPLE可使用新的、使用过的或修理过的部件。APPLE将保留维修中被替换的部件归其所有,而替换部件归您所有。”
《IPHONE维修报告》的“维修声明”第三条:“维修更换的部件采用全新或翻新的部件。更换的新备件归客户,更换下来的旧备件归苹果所有。”
-点评意见苹果公司的相关规定混淆了部件和零配件的概念,使消费者无法确切知道维修中使用零配件的真实情况,掩盖了其使用翻新零配件的可能,涉嫌有意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同时也混淆了三包期内和期外的法律责任。如修理者在相关商品的维修中使用了翻新零配件或部件,则违反了三包规定,应予查处。三包期外,关于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情况可以协商确定。但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消费者在不知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一揽子、概括性地做出同意的选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如果是在三包期内,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维修的,更换的新部件或新零配件归消费者所有,更换下来的旧部件或旧零配件归苹果公司所有。如果三包期过后,消费者付费维修,所付费用包含新部件或新零配件的购置费用,则更换下来的旧部件或旧零配件应归属消费者。在付费维修中,如果消费者已支付过新部件或新零配件的购置费用,则对于替换下来的部件或零配件,苹果公司并不拥有其所有权,无权要求消费者为此支付额外成本。
问题2
维修致产品损坏
苹果只赔维修款
《APPLE维修条款》第六条:“如任何产品在APPLE保管期间发生损害或丢失,APPLE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仅对维修成本或受影响产品的替换成本承担责任。消费者向APPLE要求金额不超过为维修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的损害赔偿。”
《IPHONE维修报告》的“维修声明”第五条:“客户应对其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苹果及其授权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点评意见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负有妥善保管产品、保证维修质量的义务。因保管或者维修不当,造成产品及相关数据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不仅包括因维修产品损坏、数据丢失所实际产生的损失,还包括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苹果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行限定了维修损害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减轻和免除了经营者的赔偿责任,限制了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