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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每年春节百姓必不可少的“节目”,绚丽的烟花、响亮的爆竹不仅可以烘托出喜庆的年味儿,还增添了乐趣。然而随着正月过半,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也将“落幕”。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龙年烟花爆竹销售点于昨日停止销售。销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由各区县安监局统一回收;市民家中没燃放完的烟花爆竹需自行处理。
昨日,行走在马路上,很多市民会发现,马路两边销售烟花爆竹的摊位不见了。记者在河北区靖江路一烟花爆竹摊位点看到摊主正在拆卸摊位架子,并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类、打包。摊主告诉记者,这些烟花爆竹要交给区安监局,来年取来再卖。
据了解,日前,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回收代存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进行分类封箱,交给各区县安监局统一送回批发烟花爆竹的供销社,市供销社负责把零售商剩余的花炮存入仓库,待明年春节继续出售。所有零售点负责人要签订《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无自行储存承诺声明》。对有剩余烟花爆竹逾期未按要求进行代存的零售点,一律按非法储存予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百姓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记者采访中发现,家中还存有未燃放完烟花爆竹的市民,大多有“扔了心疼,留下危险”的心理。因此,不少人询问,剩余的烟花爆竹是否有回收机构,有统一保管和存放的地方,不至于造成浪费。
记者从公安、安监等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只对零售摊位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对于百姓手中的烟花爆竹,没有相关的回收规定。公安、安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家中有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及时处理。对于普通鞭炮,可以采用水浸法,将其泡透后剥开外皮,把火药做掩埋处理;对于一些大个头、精包装的烟花、礼花,应先将其浸潮湿后再拆卸,同样要将其火药做掩埋处理。如果想少量存放鞭炮,一定要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不要放在厨房等易引发火灾事故处,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