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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成语,出自春秋末老聃所著《老子》六十一章,这句成语一直沿用至今,用来比喻大的事情要从第一步做起,事情的成功都是由小到大逐渐积累的。人要走路,就必须要穿鞋。鞋是人们为了保护脚部免受带棱带刺的硬物伤害、便于行走和御寒防冻而穿用的兼有装饰功能、卫生功能的足装,这是不言而喻的。从文化史的角度考察,鞋子是人类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称为“足衣”。历史表明,大约在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在用骨针缝制兽皮衣服时,也缝制兽皮鞋子,用以护脚,追寻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统称,古时称鞜、靸或履,也有称为履、屩、屐、鞮。履、屦为同一物,只是穿着时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汉前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汉后称履,是由麻、丝制成的鞋。唐代以后则称鞋。
尽管足服居下,却仍然体现着文化,包括民俗与风情。有时作为爱情信物,在鞋底、袜底上绣着姑娘的一片心;有时作为经济地位的显示标志,皮鞋和草鞋绝不可能同时属同一层次人所有(草鞋拖鞋除外);有时作为护身符,兔鞋、虎鞋、猫鞋连同歌谣一起伴随着孩子成长;有时又作为闺房手工的展示,少女少妇站在一起,鞋头那一朵红花被绿叶簇拥着,暗暗地比试着,各自的女红水平居高还是居低,一眼便可明了;有时也被取来为无聊文人作乐,中国就曾有用女人三寸金莲的小弓鞋内装酒杯相嬉饮酒的。而鞋在婚俗中所发挥的作用更是沿用至今。曾经有人将鞋比作婚姻,显示了中国人的文化智慧。“婚姻是自己脚下的鞋,感觉如何,只有自己最清楚。”寥寥数语,将恋爱的浪漫,婚姻的现实,描绘得贴切到位,恰如其分。婚姻是鞋,感觉是脚,虽说看着有合适的鞋,穿不到脚上,会抱憾终身,但是,为了穿鞋,只图表面光鲜,削足适履,愣往里伸脚,倒霉的只能是自己。鞋作为婚礼服饰的一部分,在婚礼仪式中也充分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和象征意义。
一、婚俗中的鞋
在中国,婚姻被看成是君臣、父子、等级人伦之根本,家族兴衰的关键,未婚男女的终身大事,不仅受到朝廷、官府、父母、媒妁的干涉,而且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这一点在中国婚礼隆重而繁琐的仪式以及特定的穿着中有着突出的体现。
鞋为旧时婚嫁吉祥物,主要是着眼于其音,“鞋”“谐”相谐,是夫妇两情相谐、和合美好的吉祥象征。旧时婚俗,新妇嫁妆常备有铜镜和鞋,寓“同偕到老”之意。张云璈《四寸学》卷一云:“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妇鞋,以帕包裹,夫妇交递之,名曰‘和谐’。”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中也有相同的记载,都是以鞋取“谐”的吉兆。传统婚俗中的婚鞋主要有三种:
一是黄道鞋。古时结婚要选黄道吉日,新娘在上轿时要穿着用黄布折成的鞋,叫“上轿鞋”,也叫“黄道鞋”,到夫家后再换红色婚鞋。
二是踩堂鞋。有些地方是指女子结婚拜堂时所穿的鞋,有些地方则指新娘从上头到开脸时所穿的鞋。开脸后,要另换新鞋,将踩堂鞋扔到床底最里面,让其烂在床底,不再见人,以示新娘此生不二次嫁人。另有一说,踩堂鞋早烂早生孩子。
三是睡鞋。睡鞋是旧时女子洞房上床时所穿的鞋,因为是一双又薄又轻的软底鞋,故又叫“软鞋子”,上床时需由新郎亲自脱下。富贵人家还在鞋内藏有以男女情事为内容的画,脱鞋上床后由新郎新娘同看。
二、鞋在婚俗中的意义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由于文化及地域的差异,世界各地都存在着自己独特的婚俗。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婚俗也千姿百态,颇富情趣,中国不同的地域对鞋在婚俗中的运用也各不相同:
作为荆楚文化的中心湖北,传统婚俗重视用“鞋”。许多地方男方过礼时,会送上全家大小人等的鞋样,女方照鞋样做好,婚礼的时候用来“散喜鞋”,也有亲友邻里主动向新娘讨“喜鞋”的。湖北姑娘出嫁,一定要为自己准备一件压箱之宝——做工精美的“筒鞋”,即一男一女两双布鞋,其中女鞋大红绸缎面绣花,男鞋用青缎素面,花秀在鞋垫或鞋底上。出嫁时,将女鞋套在男鞋中带到婆家,作为嫁妆。因为在湖北方言中,将一物套在另一物中称“筒”,所以两双鞋套在一起,自然就称作“筒鞋”了。这正合了婚礼上的一句口头彩话——“同偕到老”,故被当作是夫妻恩爱、白头偕老的象征物,足见“筒鞋”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