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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频道快递,如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服务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购物、快递到家的方式来完成消费。这已经成了一种时尚。春节前,就有众多的快递企业因为物品太多而“爆仓”,而因为快递服务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等邮政业务的监督管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的发展,天津制定的《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在《管理办法》中特别提到了现在“流行”的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并明确规定:快递业务员投交快件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先验视后签收。同时,对于邮政普通业务和邮政设施的设置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邮政
对快递企业建评估制度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建设给予资金和土地的支持,重点扶持农村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市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用户申诉率和执行标准情况为核心的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居民楼要设置与户数相应的信报箱
建设城市新区、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开发区以及改建旧城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邮政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新建城镇居民楼,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在地面层便于投递的位置设置与户数相应的信报箱。已建成使用的城镇居民楼未设置信报箱的,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按照标准设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邮政企业及工作人员有“行为标准”
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示营业时间、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设置用户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和用户对邮政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投诉,并对用户的举报和投诉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私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撕揭邮票;贪污、冒领用户款物;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拒绝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擅自中止对用户的邮政服务;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擅自变更邮政业务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误导用户使用高资费邮政业务或者搭售其他商品;转让、出借、出租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专用车辆、专用标志、邮政日戳和邮袋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