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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京卫
职位:合伙人律师
传真:86 22 58377177
是否兼职:否
专业领域
外商投资、外资并购法律事务,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国际贸易、海事海商法律事务。
教育背景
南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法学硕士
工作语言
普通话、英语
专业资格
国家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
京卫律师本科毕业后曾先后在知名外资企业从事法务管理等工作,参与起草及审核合同,对案件进行诉讼管理,对公司内部法律事务拟定劳动人事制度,进行法律培训。拿到法学硕士学位后,加盟明洲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一名执业律师,担任有影响的外资企业客户,包括美国特雷克斯、新加坡奔溯和Jpower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委托向这些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按月提供法律报告、进行诉讼、仲裁案件的律师代理,为客户进行专业的法律培训;此外,京卫律师也担任了中建六局土工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京卫律师现为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案例及论著
京卫律师致力于成为客户心目中的专家型执业律师。
1、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除了担任外资企业、国内大型国有企业、建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外,京卫律师参与或主持过的有影响的项目法律顾问包括:
*天津凯腾**有限公司与第一澳元**有限公司及曼尼维尔**公司关于柔性电路的生产与经营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科林.M.斯维尔先生收购天津派特乐**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在诉讼/仲裁法律服务领域,京卫律师参与或代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包括:
*青岛安华**有限公司诉天津金狮五矿**有限公司提单项下货物侵权案;
*天津兴奇船务**有限公司诉福州和瑞**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滞期费损失纠纷案;
*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诉海纳**事务所、李平财产转让纠纷案;
*王旗与天津富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
*中建六局**有限公司诉中铁二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金建华与北京手牵手**有限公司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3、在《新商界》发表若干专栏文章,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