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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纪念日。根据天津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为积极响应该号召,我所将于12月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月”活动,从即日起至本年年末将由我所资深律师对以下来所人员进行免费咨询:
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人员;
二、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
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社会人员;
四、农村五保户;
五、因残疾、严重残疾、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社会人员;
六、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社会人员。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服务,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特此公告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