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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陆端靖
• 职位:律师
• 电话:022-58377148
• 传真:022-58377177
• 办公室:天津
专业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各类合同纠纷;汽车、保险类法律事务;劳动争议仲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赔偿纠纷。
教育背景
2001年8月---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专业资格
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
2005-2007年北京市双强律师事务所
2008-2009年天津津商律师事务所
2010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案例及论著
陆端靖律师曾在京、津两地知名企业担任法务部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熟悉公司运营模式,对公司的合规管理、经营风险管理、人力风险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陆端靖律师代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
一、李某某诉一汽马自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中乒北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该案李某某索赔两被告1000000元。庭审中原被告争议的焦点是汽车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并延伸到国内鉴定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机构、程序、规则等相关问题。该案被天津市诸多媒体报道,转载。
二、、许某某诉某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2008年6月某某公司未与许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许某某离职,并向某公司主张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等累积十万元。我代理司方,在仲裁阶段裁定司方败诉,司方起诉到法院,一审中司方组织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大量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许某某,最终法院判决司方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徐许某某不服上诉中院、中院维持原判,许某某申诉至天津市高院,高院驳回许某某申诉。该案反败为胜,尤其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实属不易,除了很好的组织证据之外,也体现了法院并非用于倾向保护劳动者,当然这里指的是恶意的劳动者。
三.天津奔驰公司与某某承包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该案双方主要对工程增项费用争议较大,后来经过本人代理,在庭审中提供大量证据,证明施工方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施工、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增项书面文件,最终奔驰公司获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