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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9个实施省市保守估计将拉动消费1500亿以上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3日表示,自2010年6月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在原有9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再增加19个省市,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政策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
根据实施方案,这19个省市分别是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这些地区都是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比较成熟的地区,剩下的内蒙古、广西等地区待具备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基本条件后再启动实施。
有市场人士保守估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扩展至28省市后将拉动消费1500亿元以上。
姜增伟在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说,自去年6月1日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一年来,该政策在经济、社会、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效益。截至5月31日,试点省市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
一年来,消费者通过该政策享受补贴超过50亿元,受惠家庭达1400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
就家电以旧换新延时扩面的新政出台,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将为消费增长注入持续活力。
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欧债危机对中国出口造成冲击的背景下,通过加大消费刺激力度持续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从国内来看,虽然今年以来中国消费仍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受基数和物价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消费名义增速保持稳定,实际增速有所回落。“去年高速增长的汽车、住房两大消费热点目前开始出现降温迹象,因此,有必要加大家电消费的刺激力度,持续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沐俊骥说。
虽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市场反馈的信息来看,目前也出现了旧家电回流、倒卖换回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对此,姜增伟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各个环节的监管管理。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