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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多项措施进一步严肃本市公务员招考工作纪律,以确保此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员招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邀请从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产生的30名“天津市依法行政特约监督员”,对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招考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是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组织、人事、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网络监控、信号追踪、现场巡视等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进行作弊活动的力度。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有关要求,给考试录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在发布公告、报名、考试的各个环节,通过增加提示语、悬挂条幅等形式,教育考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对考试作弊的,永不录用。
五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考录工作和体检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六是加强舆情监督。针对前一时期,一些网站和媒体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本市招考公务员的虚假信息的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媒体的监督和管理。(通讯员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