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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王先生开车去了一趟天津站,在地下停车场停了半个小时的车。从出口准备付费的时候,按照停车场规定的收费标准,王先生应该交纳2元停车费用。当王先生找出一元纸币,再从口袋里清点10张1角钱的零钱时,收费口却有人提示他看通知。他抬头看到,收费窗口张贴的通知上是手写的“车场规定:不收5角以下零钱”字样。王先生非常不满,他询问收费员,为什么不收1角的零钱,难道这钱不是人民币?对方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直接告诉他,这是停车场的规定,她们也只是按照规定收费。
昨天13:00左右,记者来到天津站地下停车场,停车场一共有3个出口,每个出口的收费亭窗口都张贴了用白纸写着“车场规定:不收5角以下零钱”的通知。记者在六纬路方向出口看到,出口有两个收费亭,这样的通知就贴在紧挨收费窗口的玻璃窗上,A4纸大小,张贴的位置和通知上的字体也都相同。对于为何不收零钱的问题,两个收费员均表示她们也只是按照上面的通知来收费,并不知道这通知是谁张贴的,至于其他问题,她们不愿回答。随后,两名车场疏导人员也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天津站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部门,天津站枢纽运营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天津站地下停车场开启使用之后,经常出现有人使用大量零钞付费的情况。由于停车场车辆较多,车的流通量大,如果每一位车主都付零钱的话,势必会造成停车场的内部拥堵,虽然知道拒收零钱不太妥当,但是,为保障地下停车场的正常秩序,他们也只能贴出拒收零钱的通知。
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拒收5角以下零钱的做法违法,应该立即改正过来。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