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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起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使用费收缴在本市全面开展,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卡拉OK经营场所都积极配合交付版权使用费。今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正式宣布,对本市个别拒付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将启动维权手段。
据音集协天津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地区卡拉OK版权使用费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绝大部分商家非常配合,但仍有极少数缺乏著作权保护法律意识的卡拉OK经营场所拒不支付版权费却仍继续侵权使用权利人的作品,为此音集协将对其实施法律维权手段。对被发送律师函、被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音集协将要求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所有维权费用,并按照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标准向其收取自2007年1月1日以来的版权使用费,同时追缴滞纳金。
这位负责人还称,维权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维权促进卡拉OK经营者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给权利人应有的回报。开展卡拉OK版权收费的目的就是要平衡作品权利人、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建立作品先许可后使用的正常秩序,既有利于鼓励作品的创作,也有利于作品的合法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