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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繁华地区停车难、减少因乱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等问题,本市交管部门几年前开始在交通压力相对不大的路段两侧施划公共停车位,方便市民临时停车。然而,一些单位却摆放“请勿泊车”“专用车位”等标志牌,把这些公共停车位变成了“私有资源”。
市民遭遇
爱车饭店门前频“受伤”
“一周内,我的私家车车胎一次被扎,车身两次被划!”这样的倒霉经历让家住河东区东景大厦的刘先生既头疼又气愤。“尤其是明明知道有人恶意报复,但因为缺乏证据,只能自认倒霉!”无奈之下,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201234,希望某些不道德的行为能及时得到制止。
据刘先生介绍,他在本市一家外企公司从事售后工作,经常要开车上门为客户服务。上周因工作需要,他接连去了三趟位于河西区九龙路上的某客户处。“附近很不好停车,这几次我就将车停到一家饭馆门前的路边停车位内。”刘先生说,虽然这些路边停车位都是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的,但都是相关部门划定的公共停车位,而且他每次去都是上午,不到中午就会将车开走,并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也不是餐馆营业高峰期。但没想到,每次在这里停车后,爱车就会“受伤”。
刘先生说,上周一他在那里停过一次车,回来后发现右前轮被人用钢钉扎出个大洞。隔了一天,刘先生再次将车停在这家饭店门口的路边停车位上,结果右侧车身被人为用利器划出一条长约20厘米的道子。刘先生说,尤其是第三次,他刚把车停到停车位上,两名饭馆的服务员就拿着3个“专用车位”的牌子朝自己跑过来,“他们一边将牌子一一放到旁边的空车位上,一边告知这里是饭店的‘专用车位’,不允许停外车。”刘先生当即表示,如果对方可以出示“饭店专用车位证明”,他就将车开走。结果,饭店服务员说不出话来,见刘先生执意要停,二人甩下一句狠话“车辆发生一切损失,后果自负”扬长而去。“我当时以为只是威胁,就没理睬。没想到,回来后还真发现,自己的车从前脸到左侧后车门处又被划出一个道子。”刘先生说。
记者调查
商家立牌“圈地”真不少
根据刘先生反映的情况,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市区解放路、大沽南路、九龙路、重庆道等多个路段看到,道路一侧的路边停车位多数被商家占据,有的摆着“请勿泊车”的标志牌,有的则是“专用车位”的牌子,甚至有的商家还用彩旗将门前的非机动车道隔离出大片停车区。记者本想将车停在解放路上一家饭店门前的路边停车位上,结果车还没停好,该饭店的一名保安就跑过来,询问是否是来吃饭的。记者否认后,保安二话没说就示意记者立即将车开走,这里不能停车。
在重庆道上的一家饭店前,记者发现6个车位全部被“专用停车位”的标志牌占据,当记者再次试图将车停入其中一个停车位时,同样遭到饭店保安的制止。他们表示,只有到饭店吃饭的人才能将车停在这里,其他车辆不得停放,执意要停的话,“后果自负”。
车主声音
为免纠纷大都息事宁人
采访中,很多有车一族表示,他们开车外出都会注意将车停在交管部门允许停车的范围内,然而,商家门前的很多公共停车位都被放上了禁止停车的标志牌。车主经常要在一条路上转好几个圈,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停车。很多车主都觉得商家这种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的做法不妥,“明明是公共停车位,商家却通过各种手段阻止那些不到店内消费的车主停车,把公共停车位据为己用,服务于自己的经营,实在有‘占道经营’之嫌!”但是,采访中绝大多数车主表示,即便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但最终还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对待此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那麻烦没必要”。
商家辩解
没有车位影响自家生意
采访中,记者发现只要是到这些沿街商家去消费的驾车者,都会由保安引领到已经占好的停车位上。解放路上一家饭店的保安告诉记者,饭店门前的禁停标志牌是饭店自己设立的,“虽然这些路边停车位都是公共停车位,而且不收费,但它被划到饭店门前,很多不是来吃饭的车主都将车停在此处,有的一停就是一天,尤其是晚上客流高峰期,很多顾客没地儿停车,就会选择其他饭店,十分影响生意。无奈之下才想出设禁停牌占车位的办法,保证饭店的车辆和来饭店就餐的顾客的车辆随时有地方停。
律师观点
商家“圈地”是侵权行为
本市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清认为,商家以个人名义“圈地”私自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权行为。“道路停车位权属于国家,任何人都不能圈地据为己有,不合法理。”如果商家认为,划定在自家门前的路边停车位影响做生意,可以与相关部门协商此处不留停车位,但只要是有关部门划定的停车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圈占”。
交管声音
私占车位应对后果担责
就商家“圈地”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交管部门表示,除按规定设立的收费停车场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占作为公共资源的路边公共停车位,那些“请勿泊车”“专用停车位”标志牌的设置属个人行为不合法,均未经交管部门批准,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这种行为。另外,公共停车位的占用应本着“先来后到”的原则,一旦因此产生纠纷,私占车位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