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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
参保人员需交哪些费用
参保人员需现金支付的范围包括:参保人员门(急)诊大额或门诊特殊病的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个人自负比例、增付、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大额5000元或门诊特殊病25万元)以上部分的金额。
提醒二:
购药后不需打印清单
市社保中心已于2007年9月18日在定点药店启动了统一格式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清单。对于享受门(急)诊大额、门诊特殊病报销并记录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台账的参保人员,且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余额不等于零的参保人员,购药后已在联网药店实时结算,不需打印此清单。
提醒三:
不会重复收取“门槛费”
刷卡购药门槛费与前期发生的医疗费门槛费合并计算,不会重复收取。参保人员在联网药店购药后,药品费申请支付部分自动记入医保支付网个人台账,并与由分中心报销部分累计增加,因此只扣取一个起付线,不会重复收取。